《蓝狮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48000吨/年煤制油催化剂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报批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)的规定,我公司现将拟报批的《蓝狮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48000吨/年煤制油催化剂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性质:扩建
拟建地点: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大路工业园区
二期工程:由原料罐区及泵房、氨水配置、盐液制备及尾气吸收、合成洗滤、成型焙烧、硝酸铵钙合成等单元组成,其中原料罐区及泵房、氨水配置及尾气吸收单元依托一期现有设施,盐液配制单元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,合成洗滤及成型焙烧单元新建。催化剂二期装置建设规模 12000t/a,配套助剂二期装置建设规模44528t/a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蓝狮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南煤化工园区
联系人姓名:王缠和
联系电话:18747735925
电子邮箱:1421536976@qq.com
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:http://eyun.baidu.com/s/3qZvQMCW 密码:y78B
公众意见表链接:http://eyun.baidu.com/s/3pMivC8N 密码:66TQ
建设单位:蓝狮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5日